研究院的主要职能包括四方面:

  • 推动法中两国开展健康领域的辩论和反思研讨会,推动法中两国卫生系统决策者之间的自由交流;
  • 运用多学科研究方法(经济学、法律、历史、社会学、政治学),加深对卫生系统的全面了解,增进法中两国在卫生科研、健康促进以及卫生规划等领域的研究互动;
  • 促进法中两国在健康领域继续教育事业的多样化发展,汲取卫生事业改革工作中的经验,培训能够积极参与制定和执行政策、开展卫生行动的专业人员;
  • 建立法中两国医疗机构、企业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,促进两国公共机构、产业联盟、协会和公司之间的合作。